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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章 搏杀江湖凶徒 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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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平安哥,你受伤了!”

赵雍的目光看着赵平安的背脊腰间,一道血痕蔓延,鲜血正在流淌,已经染红了他的衣袍。

“没有大碍!”

赵平安皮糙肉厚,这时候才感觉火辣辣的疼痛,他咬咬牙,道:“这个伤口不算很深,先包扎起来,等入城之后,找点金疮药就好了!”

“我先替你包扎一下!”

原来人是可以践踏生命了。

在这个封建的时代,从来就没有生来平等的说法,有人活着就是为奴,有人死去就是卑贱,有人生来富贵,有人当权为雄,有人刀尖上舔血……

“雍哥儿,他们都是劫匪,看样子手上人命不少,杀了他们等于替天行道,而且刚才的情况,不是他们死,就是我们死,你不必如此,就当打猎,杀了一头野猪!”

赵平安握着赵雍的手,低喝起来了。

他第一次打猎的时候,生屠了一头野猪,也曾经有过一丝丝这样的迷茫,但是他走过来了。

“雍哥儿!”赵平安迅速的用绳索结结实实的把三个活着的劫匪绑起来之后,然后转过头,他看着完全的楞起来的赵雍,连忙低喝一声。

“我杀人了!”

赵雍不断的喘息,手中染血的大刀脱手落地,他的眼眸之中血红一片,一丝丝的血丝攀爬之中,有一抹疯狂的光芒闪烁。

第一次杀人。

那种感觉实在是不太好受,血腥的味道让他想要吐,但是同时,这一刀仿佛在他的心灵深处打开了一座什么大门。

所以即使这也是他第一次见血,他也比赵雍的承受能力强的多。

“我知道,但是人终归不是野猪!”

赵雍这时候已经回过神了,他的目光越来越清明,不过心里面还是有些起伏不定。

杀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。

可是这是他必须要经历的一个变化。

他是赵雍,但是他的灵魂终究是赵平生。

赵平生是一个红旗下长大的人,是一个生活在和平时代的大学生,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都是把生命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上了。

践踏生命,这已经超出了赵平生的承受能力。

但是他仿佛也因为这一刀而让自己的灵魂融入了这个陌生的时代。

原来生命是这么卑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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